品牌 | 安科瑞/Acr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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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津发改环资〔2019〕340号)要求,引导我市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端建设,现就有关财政补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
补助主体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我市用能单位,满足以下3项条件:
1. 配备升级可用于接入能耗在线监控平台的具有远传功能的智能化能源计量器具,并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及相关行业配备和管理要求;
2. 建立用能单位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消耗相关数据的实时采集、监测和分析利用;
3. 与我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数据的稳定对接,通过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的能耗在线监测审核验收。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用能单位自2019年4月以来用于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接入我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投入的资金给予补助,具体标准为:
1. 2019年年底前通过能耗在线监测审核验收的,给予投资额50%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2. 2020年6月底前通过能耗在线监测审核验收的,给予投资额30%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3. 2020年年底前通过能耗在线监测审核验收的,给予投资额10%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工作要求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将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及时通知到区内用能单位,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本区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区内用能单位尽快将能耗数据接入我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有关计量技术机构与用能单位对接,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指导与服务。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加强指导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委托机构对接入我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用能单位进行审核验收,确保上传数据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确认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分批次拨付补助资金。
对2020年年底前无正当理由未将能耗数据接入我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用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所在区节能主管部门将依据《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行政处罚。
安科瑞为此推出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1 功能:
能源管理云平台主要针对于分布全国不同省、地市或同地市不同区域的连锁商业、集团、百货、门店、物业、院校等分布式集团性质客户设计。
系统通过在各个本地变电所或配电室等现场安装多功能电力计量仪表;在各用能现场可安装水表,气表等各类仪表,经采用无线(3G/4G)或有线的方式将采集的仪表数据上传至公司租赁的云服务器上,并将数据进行集中存储、管理。具有权限的用户可通过PC、PAD、手机等各类终端设备访问数据、接收告警信息,方便管理者及时知晓各个点位的用能情况,及时管控各个点位用能。
分项用能概况
分项用能概况主要统计被选中建筑物的4大分项日用能同比分析,月同比分析,过去31天分项用能饼图,过去31天分项用能趋势。
分项用能统计
分项用能统计主要统计选择分项的用能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支持选择分项数据进行生成柱状图,支持导出用能报表。
支路用能概况
支路用能概况主要展示选中支路用能环比,日平均负荷曲线,历史趋势
支路用能统计
支路用能统计主要统计选择支路的用能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可以导出用能报表。
支路同比分析
同比分析主要统计单栋建筑某一支路日,月,年用能同比。
支路数据集抄
数据集抄主要统计选中支路时间段内的用能。
支路费用报表
费用报表主要统计选中支路的日,月,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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